江苏镇江市2022年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时间为8月1日—12月31日,可在会计继续教育网络培训系统平台入口,进行学习完成所要求的学时,来看下具体流程安排吧。
一、继续教育对象
继续教育对象为镇江市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或不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但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
二、继续教育要求
(一)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应当自取得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次年开始参加继续教育。不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但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应当自从事会计工作的次年开始参加继续教育。
(二)用人单位应当保障本单位会计人员参加继续教育的权利。
(三)会计人员享有参加继续教育的权利和接受继续教育的义务。会计人员参加继续教育情况,作为参加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或评审、先进会计工作者评选、高端会计人才选拔等的依据之一,并纳入其信用信息档案。
(四)会计人员每年继续教育学分不少于90学分,其中专业科目不少于60学分。继续教育取得的学分,在全国范围内当年度有效,不得结转以后年度。
(五)2022年度会计人员继续教育,于2022年8月1日开始,2022年12月31日结束。
三、继续教育学习方式
2022年度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继续实行网上注册、网上交费、网上培训、网上考试的方式(新学员通过身份证号先注册后登陆、老学员直接登录)。
学员可登录镇江市财政局官网首页(http://czj.zhenjiang.gov.cn/)点击“镇江市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学习入口”
参加2022年度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的人员之前未进行江苏省会计人员信息采集的,应先参加信息采集(http://kj.jscz.gov.cn)。当年度完成的继续教育记录方可在“江苏省会计信息管理系统”上进行登记,否则继续教育将无法正常参加。
四、继续教育学分管理
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实行学分制管理,每年参加继续教育取得的学分不少于90学分,其中公需科目不少于30学分,专业科目不少于60学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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