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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上半年北京教资第二次认定时间公布

2024/02/10 作者:匿名 来源:本站整理

  北京2023年上半年教师资格证认定网上报名时间为6月15日9:00-6月25日12:00,报名入口为北京市政务服务网(https://banshi.beijing.gov.cn),报考之后考生可选择网上办理或者现场办理。

  一、教师资格认定条件
  (一)受理范围
  1.本市户籍的社会人员(含在职、待业人员);
  2.持有有效期内北京市居住证的外省市户籍人员;
  3.本市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23届应届毕业生、在读研究生以及本市户籍的在读专升本学生;
  4.本市户籍就读于外省市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23届应届毕业生、在读研究生以及在读专升本学生;
  5.持有由北京市公安局签发,在有效期限内的港澳居民居住证或台湾居民居住证的港澳台居民;
  6.已在本市凭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和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的港澳台居民;
  7.驻京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
  (二)应当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
  (三)应当具备《教师法》及《教育部关于开展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改革试点的指导意见》规定的相应学历。

  二、初中及以下教师资格
  第一步:体检(同高中、中职教师资格)
  第二步:网上报名
  1.网报时间:6月15日上午9:00至6月25日中午12:00。
  2.报名网站: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www.jszg.edu.cn)。
  3.报名入口:通过 “网上办事”栏目下“教师资格认定”服务入口,点击“在线办理”进行认定报名。
  4.选择各区认定机构设置的相应确认点。
  第三步:网上或现场办理和领取证书
  具体事宜请咨询各区级认定机构。认定机构联系方式详见《附件1:北京市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地址及联系方式》。
  (三)申请教师资格流程
  详见《附件2:北京市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流程图》。
  (四)重要注意事项
  1.申请人填写或上传的各类信息务必要真实准确,信息填报不真实不准确的,将无法完成本次教师资格认定。
  2.申请人应在《个人承诺书》中做出真实无误的承诺,承诺如与事实不符,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将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按“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对申请人做出“撤销教师资格、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教师资格”的行政处罚。

  三、高中、中职教师资格
  认定步骤为“体检—网上报名—网上办理或现场办理—领取证书”,具体如下:
  第一步:体检(已取得有效期内体检证明的,无需再次体检)
  1.体检时间:即日起至6月25日。
  2.体检方式
  申请人自行选择指定的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机构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体检。体检机构名单、联系方式以及体检标准详见附件3:《北京市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机构名单及北京市教师资格认定体格检查标准》。
  3.体检有效期
  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有效期为半年。2022年12月1日至2023年6月25日进行体检的,在2023年上半年第二次教师资格认定时有效。
  第二步: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6月15日上午9:00至6月25日中午12:00。
  2.报名网站:北京市政务服务网(https://banshi.beijing.gov.cn)
  3.报名入口:在网页搜索“教师资格认定”关键词,选择相应的认定事项类型,点击后方的“网上办理”进行认定报名。
  4.填报信息时应选择“高中、中职教师资格认定上半年第二次报名确认点”。
  第三步:网上办理或现场办理
  申请人应于6月26日中午12:00至7月1日中午12:00。使用电脑登录北京市政务服务网(https://banshi.beijing.gov.cn), 搜索“教师资格认定”关键词,选择相应的认定事项类型,点击后方的“网上办理”,或关注“北京市教师发展中心”微信公众号“教师资格认定”栏目查询本人所符合的办理情形:
  1.网上办理
  查询审核结果显示“审核通过”的,申请人可直接按系统提示选择证书领取方式,完成网上办理。
  查询审核结果显示“需申请网上复审”的,申请人应按网站提示上传相应证明材料电子版照片。认定机构将在6月30日下午4:00前进行人工网上复审。复审通过后,申请人的审核结果显示“审核通过”,即可选择证书领取方式。未按时上传证明材料电子版或上传的材料不符合要求的,将无法完成本次教师资格认定。
  查询审核结果显示“待复核”的,表示根据数据比对的结果申请人暂不满足办理条件。如申请人有疑问,可按照本公告《附件1:北京市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地址及联系方式》的联系方式进行咨询。
  2.现场办理
  查询审核结果显示“需现场办理”的,申请人首先应按网站提示在6月30日下午4:00前上传相应证明材料电子版照片,预约现场办理;再携带材料原件,于6月27日至30日(每天上午9:00—12:00,下午1:30—4:30)到北京市政务服务中心(北京市丰台区西三环南路1号六里桥西南角)三层A区完成现场办理。
  查询审核结果显示“需现场办理”,申请人未按时预约和办理的,不能完成本次教师资格认定。
  第四步:领取证书
  查询审核结果显示“审核通过”的,可继续办理证书领取事宜,选择邮寄或自取证书。
  选择邮寄证书的,须在7月1日中午12:00前完成缴费。邮寄服务由北京邮政EMS提供,邮寄费用由申请人自理。邮件包含一本《教师资格证书》和一份《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未能在上述规定时间内选择邮寄证书服务或选择了邮寄证书服务未完成缴费的,只能自取证书。
  选择自取证书的,须按照提示进行预约,预约时携带下载打印的《<教师资格证书>领取通知》,到北京市政务服务中心(六里桥西南角)领取一本《教师资格证书》和一份《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
  2023届本科应届毕业生通过审核的,可以按流程先选择邮寄或预约自取教师资格证书,待认定机构核验毕业证书后才能按选择的方式取得教师资格证书。

  附件1:北京市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地址及联系方式
  附件2:北京市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流程
  附件3:北京市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机构名单及北京市教师资格认定体格检查标准

  以上资料可扫描下列二维码,联系老师进行领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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