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江门市公安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45名警务辅助人员(以下简称“辅警”),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本条件
(一)报考辅警应当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3.年满18周岁,原则上不超过35周岁,特警辅助岗位要求30周岁以下;
4.勤务辅警应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文职辅警应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
5.具备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身体素质和工作能力;
6.具备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退役军人。退役军人年龄放宽2周岁,学历放宽到高中。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招聘为辅警:
1.本人或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人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2.本人家庭成员或主要社会关系人正在服刑或正在接受调查的;
3.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4.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5.因吸食、注射毒品,卖淫、嫖娼,赌博或为赌博提供条件受到处罚的;
6.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或收容教育的;
7.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8.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因违纪违规被辞退解聘的;
9.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劳动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
10.有较为严重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11.其他不适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江门市公安机关在职辅警经所在单位同意后方可报考。
二、报考办法
(一)查询岗位
详见岗位设置表(附件1)。
(二)报名时间及材料
报名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至12月25日17:00。
报名方式:网上报名。通过电脑端打开网址http://sqfw.jmga.gov.cn/fjzp/,登录系统并按要求填报及上传资料。(如无法打开网址,请更新浏览器版本,或更换其他浏览器重试)首次登录必须通过扫粤居码的方式,登录后可以重置密码。报名后请等待人工审核(1-3个工作日),注意及时登录系统查看审核结果和通知,并点击已阅。如收到退回修改通知,请在报名时间截止前,及时修改或补充报名信息,逾时不候。
填报要求:
1.点击报考-新增报考,报考批次为“2023年第二批”,按要求填写基本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彩色证件照,JPG格式;
2.履历情况从小学开始填写至今,包括学习和工作经历,注意时间衔接连贯,未工作时段填写待业;
3.家庭成员及社会关系需完整填写家庭成员信息;
4.附件照片上传包括身份证正反面(必传)、学历毕业证书(必传)、退伍证(如有)、相关职业资格证书(如有)等材料的扫描件。
(三)报名注意事项
应聘人员要按照岗位要求进行报名,只能选择一个职位报名。填写的报考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并按要求上传相应的报名材料。因应聘条件与招聘岗位不符,虚报、伪造报考信息,或未按要求及时提供报名材料造成审核不通过的,后果由本人负责。
三、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体能测试、面试的方式进行。
(一)笔试
通过报名审核的应聘人员,将在报名截止时间后5个工作日内统一收到报考系统内发送的笔试通知及准考证,请及时登录系统查阅,点击已阅,并打印准考证。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
1.笔试时间:初步定于2024年1月上旬开展,最终以准考证上信息为准。
2.笔试地点:具体以准考证上信息为准。
3.笔试内容:公共基础、法律知识、警务工作常识,相关岗位加试对应专业常识。
本次考试不收取报名费,不指定参考教材和资料,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
(二)体能测试
1.体能测试人数:应聘人员依笔试成绩高低排序,按照招聘人数不多于1:4的比例确定体能测试对象。届时将通过报考系统通知的方式通知参加体能测试的人员,请及时登录系统查看信息,并点击已阅。
2.体能测试时间和地点:预计1月中旬,以报考系统通知为准。
3.体能测评项目:10米×4往返跑、纵跳摸高。特警辅助岗位加试3000米、引体向上。
4.合格标准:辅警招聘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详见附件2)。
5.体能测试成绩不合格者不参加面试。
(三)面试
1.面试对象:体能测试合格人员进入面试环节。
2.面试时间、地点:通过报考系统通知。
3.面试形式: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着重考察入围人员的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执行能力、应变能力、组织协调能力、人际交往能力、仪态仪表等。
(四)综合成绩
所有岗位按照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计算考试总成绩。
四、体检考察和补录
(一)体检
应聘人员按考试总成绩高低排序,按照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名单。体检标准参照人民警察体检标准,其中视力标准适当放宽,即“双眼矫正视力均不低于4.8”。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二)考察
用人单位对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进行考察,主要包括是否存在违法犯罪,提供的报名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存在影响聘用的其他情形等情况。
(三)补录
本次辅警岗位招聘考试成绩一年内有效,对放弃录用或录用后因个人原因离职造成岗位空缺的,由江门市公安局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剂补录。
五、聘用
通过体检、考察的应聘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选,招聘结果在江门市公安局门户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应聘人员在招聘任一环节有违规违纪问题的,一经发现,取消应聘资格;情节严重或者聘用后未按要求到岗工作的,5年内不得应聘江门市公安机关辅警。
聘用人员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结束后由工作单位进行试用期考核,考核不合格的终止劳动合同。聘用人员工资按照江门市公安局有关规定执行,工作期间安排伙食,住宿自行解决。
本次招聘的辅警是指经依法招聘并由公安机关管理使用,履行《广东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办法》规定的辅助性警务职责的人员,辅警的身份为非人民警察且非事业编制人员。
六、福利待遇
薪酬待遇详见附表,除薪酬外,还有单位足额缴存的五险一金、年终一次性奖金、伙食补贴、商业意外保险、年度体检、辅警服装、工会慰问、带薪年假等福利待遇,并可协助申请保障性租赁住房。实习期满后工资与学历挂钩,之后随工龄逐年增加。表现优秀可按规定晋升及提升工资待遇。
本公告由江门市公安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 0750-3260306(工作日8:30-12:00、14:30-17:30)。
附件:1.岗位设置表
2.体能测评标准
江门市公安局
2023年12月14日
附件1:岗位设置表(2023第二批).xls
附件2:体能测试标准.doc
文章来源:http://www.jiangmen.gov.cn/bmpd/jmsgaj/zwgk/tzgg/content/post_299663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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