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资格证认定所需的材料为:身份证、学历证书、普通话等级证书、体检证明、教资考试合格证明、白底寸照,申请流程为:规定时间内网上申报—进行体检—现场认定调提交材料—审核通过—领取证书。
一、教师资格证认定时需携带以下材料
1.身份证明
(1)户籍在本省内的社会人员提供身份证原件和户口簿(集体户口簿首页和个人页)原件;持有本省居住证并在有效期内的社会人员提供身份证原件和有效期内居住证原件。
(2)港澳台居民提供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5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3)驻本省现役军人或现役武警提供军官证或警官证。
2.学历证明
提供学历证书原件(申请人的学历信息在“中国教师资格网”报名时通过系统比对核验成功的无需提交)。
3.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
提供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证书原件。申请人的普通话水平等级测试证书信息在“中国教师资格网”报名时通过系统比对核验成功的无需提交。
4.体格检查合格证明
提供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公立医院的体格检查合格证明原件,体检表上的结论应明确填写“合格”或“不合格”(体检结论有效期为半年以内),并加盖体检医院公章。教师资格认定体检表由医院提供。
5.近期免冠正面1寸彩色白底证件照1张(上传格式为JPG/JPEG格式,不大于190K,要求与本次网上报名时系统上传照片一致)。
6.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人员,除提供以上相关材料外,还需提供专业技术职务证书或工人技术等级证书原件。
二、认定流程
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报名-进行体检-现场认定调提交材料-审核通过-领取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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