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演出经纪人每日一练《演出市场政策与经纪实务》3月14日专为备考2023年演出市场政策与经纪实务考生准备,帮助考生通过每日坚持练习,逐步提升考试成绩。
判断题
1、演出活动应建立安全预防的安检制度、巡检制度、监控措施和禁止声明等,预防意外危险。属于事中检查,避免第一类危险源出现。( )
答 案:错
解 析:演出活动应建立安全预防的安检制度、巡检制度、监控措施和禁止声明等,预防意外危险。属于事前防护,避免第一类危险源出现。
2、《吉赛尔》取材于德国诗人海涅的《德国冬日的故事》,是西欧芭蕾史上的重要作品,代表着浪漫主义芭蕾的巅峰。
答 案:对
3、演出场所经营单位、演出举办单位发现营业性演出有《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规定的禁止的演出内容时,应当立即采取措施予以制止并同时向演出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文化主管部门、公安部门报告。
答 案:对
解 析:第二十六条演出场所经营单位、演出举办单位发现营业性演出有本条例第二十五条禁止情形的,应当立即采取措施予以制止并同时向演出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文化主管部门、公安部门报告。
4、经纪人为艺人选择代言的品牌应考量品牌的市场定位是否与艺人形象相符,企业品牌的社会认知度和美誉度是否能有利于扩大艺人的影响力,提升艺人形象,企业品牌的销售人群是否与艺人的受众人群相吻合( )。
答 案:对
解 析:经纪人为艺术人选择代言的品牌应考量品牌的市场定位是否与艺人形象相符,企业品牌的社会认知度和美誉度是否能有利于扩大艺人的影响力,提升艺人形象,企业品牌的销售人群是否与艺人的受众人群相吻合。
单选题
1、申请设立演出经纪机构,须报所在地()进行审批。
- A:省级文化行政部门
- B:市级文化行政部门
- C:县级文化行政部门
- D:地方级文化行政部门
答 案:A
2、演出市场营销应以( )为中心
- A:观众需求
- B:观众效益
- C:观众消费
- D:观众经济
答 案:A
解 析:演出市场营销是从演出经营者的立场出发,以观众为对象,研究演出经营者如何面对市场、面向观众,以观众需求为中心,通过现代市场运作方式把演出产品这一特殊的艺术品呈现给观众或企业客户,在满足观众或企业客户需求的同时,使演出经营者获得最大利润的全过程。
3、( )是演出项目风险的核心
- A:演出安全管理风险
- B:经纪人能力风险
- C:演出内容安全风险
- D:演出商业运作风险。
答 案:C
解 析:演出项目是满足人民群众精神文化生活的文化产品,因此具有意识形态的特殊性。演出内容是营业性演出活动管理的基本要素,演出项目的内容安全是演出项目风险的核心。
4、在演出项目委托合同中,作为受托人的演出经纪机构或个体演出经纪人的权利义务,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
- A:办理委托事务的义务,受托人应当按照委托人的指示处理委托事务
- B:受托人可以不用按照委托人的要求,报告委托事务的处理情况
- C:受托人处理委托事务取得的财产,应当转交给委托人
- D:获得报酬的权利,受托人完成委托事务的,委托人应当向其支付报酬
答 案:B
解 析:在演出项目委托合同中,作为受托人的演出经纪机构或个体演出经纪人有以下主要权利义务:1.办理委托事务的义务,受托人应当按照委托人的指示处理委托事务。2.报告的义务,受托人应当按照委托人的要求,报告委托事务的处理情况。3.披露的义务,受托人以自己的名义与第三人订立合同时,第三人不知道受托人与委托人之间的代理关系的,受托人因第三人的原因对委托人不履行义务,受托人应当向委托人披露第三人,委托人因此可以行使受托人对第三人的权利,但第三人与受托人订立合同时如果知道该委托人就不会订立合同的除外;受托人因委托人的原因对第三人不履行义务,受托人应当向第三人披露委托人,第三人因此可以选择受托人或者委托人作为相对人主张其权利,但第三人不得变更选定的相对人。4.委托事务办理结果交付的义务,受托人处理委托事务取得的财产,应当转交给委托人。5.损失赔偿的义务,有偿的委托合同,因受托人的过错给委托人造成损失的,委托人可以要求赔偿损失。6.获得报酬的权利,受托人完成委托事务的,委托人应当向其支付报酬。演出经纪活动实践中,演出项目委托合同是演出经纪人和演出经纪机构大量用到的。B选项错误,正确为:受托人应当按照委托人的要求,报告委托事务的处理情况
多选题
1、舞台工程涉及( )技术门类。
- A:舞美
- B:灯光
- C:音响
- D:道具
答 案:ABC
解 析:舞台工程涉及舞美、灯光、音响三大技术门类。
2、举办外国的或者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台湾地区的文艺表演团体、个人参加的营业性演出,应当符合下列哪些条件( )。
- A:有与其举办的营业性演出相适应的资金
- B:有2年以上举办营业性演出的经历
- C:举办营业员演出前2年内无违反本条例规定的记录
- D:两年内从事过10场以上营业性演出
答 案:ABC
解 析:《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第十四条:除演出经纪机构外,其他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举办外国的或者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台湾地区的文艺表演团体、个人参加的营业性演出。但是,文艺表演团体自行举办营业性演出,可以邀请外国的或者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台湾地区的文艺表演团体、个人参加。举办外国的或者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台湾地区的文艺表演团体、个人参加的营业性演出,应当符合下列条件;(1)有与其举办的营业性演出相适应的资金;
(2)有2年以上举办营业性演出的经历;
(3)举办营业性演出前2年内无违反本条例规定的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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